事先聲明,我只去過加拿大,沒有去過阿富汗。我想我喜歡這部電影的原因,除了男主角很帥之外,還有就是阿富汗讓我想起我去過的伊朗和伊拉克。
焦黃的土地,貧瘠的村莊,葡萄園,以及穿長袍的中東人民。
張愛玲在《詩與胡說》里面寫到,她的姑姑說起加拿大,說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,氣候偏于涼,天是藍的,草碧綠,到處是紅頂的黃白洋房,干凈的像水洗過的,個個都附有花園。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她愿意一輩子都住在那里。
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我想大多數正常人都會選擇加拿大而不是阿富汗。電影里面,那個有很多叔叔的阿富汗人一會兒在擦玻璃,一會兒在擦桌子椅子,試圖保持干凈,偏偏整個國家都是臟臟的,布滿灰塵。加拿大人在阿富汗玩冰球,喝tim-hortens咖啡,帶洗發水和護手霜給當地人。電影里,這個有很多叔叔的阿富汗人掙扎求生存的同時,不忘問對方,我用了你的洗發水和護手霜,快看看怎么樣。
追求平安富足的生活是每個人的愿望,我第一次游覽尼亞加拉大瀑布的時候看到加拿大那邊的房子,真的羨慕至極,寬大敞亮,人人生活富足

拍的有點瑣碎,中間穿插著兩個士兵和自己老婆的親熱戲有點亂。老情人是CQ指揮官,士兵在前線玩狙,這組合也能上戰場?另外就是,加拿大政府窮啊,只能上火炮,難怪政府賣大麻。要是老美,一定是“捕食者”,要么巡航導彈嘩嘩就趕過來了。
回到正題。白胡子老兵和阿富汗“雄獅”老爺爺才是主角,兩人惺惺相惜,比如“雄獅”和白胡子開玩笑“公雞不喜歡你”。影片最后,白胡子老兵替兩人說了影片的主旨(包括亞歷山大大帝的故事):You might have the clocks, but we've got the time

“鬣狗之路”如果恐怖分子中有一位是前奧運射擊冠軍會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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