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小說翻拍,而小說就是基于真實案例創作的。
某個雨夜,一個十九歲少年開槍射殺了一小貨車的人,然后又把尸體一排擺好。以上是一個交待,然后以下的大部分內容都把鏡頭放在法院里兩位律師的辯護上。
殺人男兩年前也就是17歲未成年時做了一份特殊的工作,就是在死刑犯執行死刑的前一段時間的陪護工作,他要負責死刑犯生活比如為死刑犯朗讀圣經,時辰到的時候又要親手把死刑犯送到絞刑架下,還要測量繩子長度,因為哪怕少了或多了幾厘米犯人就不能當場死去,只能備受折磨。

他不是天生的屠夫:
“在戰場上你不把敵人當作人看,你射殺的是制服,不是人類,比殺死一個陌生人更糟糕的是,殺死一個你認識的人”
主人公只有17歲,為了逃避兵役,他選擇去監獄工作,不愿兵役的理由是他不想在戰場上殺人,可命運似乎偏要讓他做一個屠夫。監獄工作的第一天,監獄長就強迫他選擇一個死囚,由他第二天親自押到執行死刑的現場,監獄長屬于強迫性,主人公只能選擇,沒有工作培訓,沒有征詢自己意見是否接受這活,事后也沒有安排心理輔導。第二天,主人公目睹了死囚們恐懼的神情,他們在哭泣

死刑犯看守de殺人事件
1.男主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否 : 這是15歲的童工吧?即使列入公務員序列也是童工吧?還是80年代的南非根本不講究這個?
2.題材 : 大好影視題材白白浪費!沒有懸疑驚悚且破朔迷離刑事調查、刑事鑒定,也沒有誰與爭鋒+勝天半子的庭辨、還不是忍辱負重般的"局內人"……整個片子太尷尬了!大段大段的留白,再加上史蒂夫庫根夢游似的表演,哎,男主你不問問他,你確定不是上天派來玩我的麼?

“你不能同時要求一個人即是牧人又是屠夫。”電影讓我感觸最大的是法律辯護的魅力,本來一場毫無爭議的審判,被告的辯護律師不僅使被告免除死刑,同時通過辯護引起各界對于社會問題及政治體制進行思考。雖然有人提出他忽視了受害人所遭受的傷害,但這一切遠比判處被告死刑來的更有意義。根本的問題得到解決,才能維護更多人的權益,才能實現最大化的公平。

導演用行刑前的心理崩潰,獄警冷漠的重復官方問話,哭聲,失禁,來回穿插的閃回和旁白,盡力還原了死刑的場景。讓人有強烈的不適感。
男主的表演也很好的表現了正常人在精神失常,心理問題嚴重狀態下的應激狀態。
本作設定男主初始年齡,限制了其心理成熟性,把心理不健全的個體放入極端環境,直接結果就是,對個體心理發育造成不可逆傷害。男主在行刑過程中,逐漸形成了不健全人格。外加條件限制,沒能得到心理干涉。以至于后期看出,男主在身體上控制犯人,行刑在精神上影響了男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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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支持廢除死刑,在我國,在現階段。
不是出于“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”的報復心態,而是在我國現階段,沒有比死刑更具震懾人心的懲戒方式。
正所謂,好死不如賴活著嘛。
然而,縱觀全世界,對所有罪行廢除了死刑的國家和地區就有86個。
死刑該不該被廢除,也一直是個爭議性的話題。
支持廢除死刑的一方,通常都以“人道主義”和“敬畏生命”為由,認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剝奪另一個人生存的權利。
但對于大多數民眾來說,這些所謂的人道主義根本不適用于罪行惡劣的罪犯身上,畢竟他們禽獸不如。
這也是多數人不贊同廢除死刑的主要原因。
可我們似乎都忽略了一點,死刑是對罪犯的一種懲罰,同時,它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行刑者的一種折磨。
電影《牧人與屠夫》就從行刑者一方用血淋淋的事實闡述了為什么應該廢除死刑制度!
<圖片1>
里昂曾是一名獄警,負責看守死刑犯并負責執行絞刑。
但現在他卻因殘忍槍殺7人被送上法庭,甚至很有可能被送上絞刑架。
而殺人動機不明

《牧人與屠夫》殺人究竟是什么感覺?看完這部影片你就知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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